以下内容摘自宁波市财政局发布的甬财政发〔2014〕8号令
一、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
2014年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时间为2014年4月1日—11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继续教育停止举办。
二、继续教育培训组织方式
继续分层分类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实行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两种形式双轨运行。
三、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内容
2014年宁波市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一般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金融企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金融理财相关知识及技能。企业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不少于12学时。一般行政事业会计人员的必修课程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