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业税务登记
Ø1.1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凡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向工商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承包和租赁的,实行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者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限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必须按规定向主管地税局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Ø1.2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Ø1.3开业税务登记操作流程
1.3.1开业税务登记申请
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企业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
4、银行账户证明;
5、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及其他合法证件;
6、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具体包括:(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船舶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自有房产、土地、船舶者提供);(5)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6)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改组改制企业提供);(7)(纳税迁移通知)【跨县(区)迁入企业提供】。
1.3.2填报税务登记表
纳税人(单位或个人)领取税务登记表【表1-1】和表【1-2】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1.3.3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税务机关批准准予以登记的,应在30天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技能任务】填写开业税务登记表(使用单位纳税人)
企业名城:中信烟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4日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注册号):620038751105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241007968
企业税务登记号:620784311906543
企业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XX省A市B区烟草路588号;435251;92203478
企业法人代表:龚庆杰
企业性质:国有中型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成品烟及烟叶的生产与销售
经营期限:长期经营
产业人员:中籍员工400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XX省A市B分行D分理处 9556611006473440016
发证机关: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税务登记管理机关:A市B区税务局
财务总监:刘思琪
企业经办人:杨秋叶
相关表单:《开业税务登记表》。
技能要求:根据上述信息资料,准确、规范地填列企业《开业税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