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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会计实务 怎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3 13:46:53 人气:473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

1.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1)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一对应。

三、其他规定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应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暂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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